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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央环保督察组向我区移交第二十二批115件转办件
mobile.28365 365 www.aks.gov.cn 发布日期:2017-09-03 浏览次数: 文章来源: 自治区政府网 字号:[ ]



9月1日22时许,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区移交第二十二批115件转办件。其中,自治区85件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30件。

截至9月2日0时许,交办自治区的85件转办件均已按程序全部交至各地州市办理。

本批移交自治区的85件转办件,从区域划分上来看,乌鲁木齐市28件,占到总数的32.9%;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16件,占总数的18.8%;塔城地区和克拉玛依市各9件,分别占总数的10.6%。另外,昌吉回族自治州7件、伊犁哈萨克自治州4件,喀什地区和阿勒泰地区各3件,哈密市、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各2件,阿克苏地区和吐鲁番市均1件。从污染类型来看,涉及噪声、大气、扬尘类最多,分别占涉及环境问题总数的19.5%、17.1%、15.4%;其次是固废、其他、水、油烟和生态类污染问题,分别占到总数的13.8%、11.4%、9.8%、8.1%、4.9%。

截至9月1日22时许,中央第八环保督察组累计向我区移交转办件二十二批共1727件,其中自治区1389件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326件,兵地共同办理12件。

 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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